民法典担保人和债务人的关系是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关系,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,债权人可以请求担保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。担保人承担了其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。担保人负的责任如下:
1.抵押担保人的一般担保责任,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,承担一般担保责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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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抵押担保人的连带担保责任,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,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,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。
银行可能会冻结担保人的卡,贷款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,如果贷款不还,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,申请财产保全,冻结担保人的银行卡。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:
1.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。
2.担保人对于代替被担保人偿还的贷款数额有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权利。
3.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约定了连带责任。找法网提醒您,如果约定了,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,则贷款人即可要求担保人连带偿还,如果没有约定,则应由借款人首先偿还贷款,包括用其所有资产进行偿还,直至无力偿还为止,才有担保人代为偿还。
4.如果担保人不还,银行可以对贷款人和担保人同时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冻结。
连带责任担保解除方式如下:
1.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债务,但是债权人没有主动提出要求的话,保证人是不用履行连带责任的。
2.债权人和债务人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或者是已经结束,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,双方之间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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